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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租宝最新消息:P2P退出机制待完善 行业发展正下滑(2

作者:habao 来源: 日期:2016/9/22 14:37:04 人气: 标签:p2p行业最新信息

  e租宝最新消息:P2P退出机制待完善行业发展正下滑#e#

  12月16日,北京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各有关地方公安机关已对e租宝网络金融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涉嫌犯罪问题依法立案侦查,对相关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强制措施,对涉案资产实施了查封冻结扣押

  据悉,“e租宝”成立于2014年2月25日,隶属于安徽钰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亿元人民币,是一家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全称为金易融(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平台主打A2P的模式,6款产品都是融资租赁债权转让,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0%到14.2%之间不等,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12个月,赎回方式分T+2和T+10两种。

  从2015年上半年开始,在多数P2P平台被股市分流的时候,成立时间不到一年的e租宝不断刷新成交记录增速之快,在中国网贷史上史无前例但业内对e租宝的质疑声音从未间断,直到e租宝被查,外界再次将目光对准P2P行业(详见钛媒体此前报道e租宝被查及P2P跑路潮教训,网贷评级迫在眉睫e租宝被查折射P2P行业之殇:互联网金融的初衷应是小额)。

  准对频发的“P2P跑路潮”,由银监会公安部工信部和国家互联网办公室等部门共同起草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已于2015年12月28日正式出台。

  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官方网站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显示:

  为规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更好满足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银监会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部门研究起草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平台的信息中介职能,这与监管层一直以来呼吁的P2P平台的定位相符,也让网贷平台回归到了设计之初的根本功能同时明确了备案制的监管模式,并将具体责任落实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备案不设置条件,不构成对网贷机构经营能力合规程度资信状况的认可和评价。

  根据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从事或者接受委托从事十二项活动其中,明确提出了禁止发放贷款禁止从事股权众筹实物众筹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不得归集资金设立资金池,要求P2P平台不得发售银行理财券商资管基金保险或信托产品这将导致现有不少P2P平台进行业务调整。

  意见稿的出台,预示着P2P网贷将进入精细监管时代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这是一个“利好”,互联网金融的游戏规则终于有章可循;同时这又是一个“利空”,因为监管办法中有诸多条款会直接引起行业的大洗牌,很多平台即将告别市场。

  值得注意的是,对于平台停摆后的业务处置,最新的征求意见稿也给出了相关指引意见。其中,第二十四条指出,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暂停或者终止,不影响已经签订的借贷合同当事人有关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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